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21年上半年高新区卫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生和2021年4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详见附件《2021年上半年高新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1.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务必认真阅读报名公告,报名信息表填写完毕并确认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内容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聘用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5分(含65分,下同),即考生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低于65分的不进入体检。
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由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递补只进行1次,若递补进入体检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批准辞聘的材料给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情况特殊的,经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延长时间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批准辞聘的材料,但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而出现的空缺,按规定进行一次替补。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通过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经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请各位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自贡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进入考试相关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4.为确保考试顺利开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在进入考试相关地点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进入考试相关地点应按规定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6.参加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考生需按规定在网上或现场签订《2021年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招考单位或各主管部门。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0813-8115961
自贡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0813-8225563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0813-2309549
(三)监督电话:
自贡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0813-8119726
高新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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