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3日,我市(含市属、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高新区、荣县、富顺县)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在《公告》中“(二)招考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1年5月1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证书。”后增加以下内容: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其余不变。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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