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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自贡事业单位面试热点之消费需要“冷静期”
作者: 来源:易尚教育 时间:2021-04-23 16:24:26 阅读:241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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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易尚教育小编给大家准备了一道事业单位面试热点题,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例题:

近日,《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在沪发布,特别设置“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于是健身行业有了“七天冷静期”。对此,你怎么看?

答题思路:

1.明确政策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七天冷静期”赋予消费者一定的冷静思考期,从而对经营者进行一定的规制,进而更好地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既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又能够督促经营者提高自身素质、诚信经营。

2.分析可能潜在问题

(1)消费者可能存在滥用消费冷静期的行为。在制度的庇护下,消费者在7天内仅凭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实现无条件退款,这可能导致现实中滥用冷静期的行为发生,浪费社会资源,甚至谋取不当利益。

(2)多数消费者对政策新规不知晓。消费者行使无理由退货权利的前提是其知晓该权利的相关细则,并引起足够重视,否则当自身消费权益被损害时并不会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3)一些信用消费未涵盖其中。信用消费中,商人与金融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或货币,消费者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偿还。而信用合同一般为格式合同,专业性强、晦涩难懂一直是困扰消费者的难题,在此状况下,消费者风险评估难以到位,易丧失理性。

3.措施建议

(1)规制滥用冷静期行为。对滥用冷静期的消费者,应拒绝其退货请求并加以处罚;另外可以通过消费者信用体系的建设对类似不良行为进行规制,比如根据系统中留存的消费记录,对有此记录的消费者,赋予经营方不与其交易的权利。

(2)明确经营者告知义务。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监督经营者履行告知冷静期义务,告知内容包括:消费者享有无理由退款权利、行使该权利的方式、期限以及注意事项等。同时应规定经营者不履行告知义务抑或履行告知义务存有瑕疵时,承担延长消费者冷静期行使期限的后果。

(3)应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扩大冷静期制度的适用范围,将直销(上门推销)、信用消费等纳入冷静期制度范围,使越来越多的消费场景中的“冷静期”都有法可依,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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