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4名(编制内招聘)。现将直接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松江路8号 |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是目前绵阳市唯一从事农业科技相关的新品种新技术研究与推广的公益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 我院建有小麦、水稻、油菜、玉米、薯类、蔬菜、畜牧、中药材新品种新材料选育、生物技术、作物栽培、土肥、植保、推广应用等15个研究方向,其中杂交小麦、全香型优质杂交水稻、高芥酸油菜研究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常年承担国家863、948、育种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科研项目60余项。是国家小麦改良分中心,国家小麦、水稻、油菜原原种基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国家区试站、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培训基地等重要建设单位。拥有国家科研基地1个,国家中试基地5个,国家综合试验站5个,四川省中试基地1个,四川省创新、培训基地2个,“十五”、“十一五”期间,我院两度被评为全国农业科研单位综合科研能力“百强研究所”,位居全国600余家市州级农科院所第七位。 |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一览表所载条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热爱农业科研工作,吃苦耐劳,愿意在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最低服务15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详见一览表(附件1)。
四、校园宣讲
时间:2021年5月7日14:30
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报告厅(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3号)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15:00-17:00
(二)报名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就业指导中心107A(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3号,联系人:罗秋霞,联系电话:13340907712)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2)2份;
2.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含二维码)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字)1份。
4.《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岗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所提交的复印件需在每份材料首页空白处由本人亲笔签字“从原件复印,与原件一致+应聘者姓名+某年某月某日”。
特别提示:1.有意向报考的应聘者可于2021年4月25日—29日将《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电子档发送到1766734429@qq.com进行预报名。预报名的应聘者仍须于2021年5月7日15:00—17:00到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2.请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携带教育部印制的三方就业协议。
五、考核
报名时即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谈。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由考核评委组综合评议后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和报考者签订就业协议,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招聘单位择优递补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和考察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未能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时,未解除与其他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的。
3.聘用后待遇:
(1)申请特聘七级及以上岗位或享受相当待遇,总收入15万以上;
(2)安家费及住房补贴不低于30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4)可以选择进入我院任何科研团队或自由组建研究团队;
(5)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
(6)符合条件的博士可以申请做博士后。
九、本公告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解释。
联系电话: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 0816—2822112;
附件:1、《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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