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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元选调生考试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9-10 16:32:50 阅读:126 分享至:

根据《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要求,现将广元市2020年度到基层工作选调生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7:00。

集合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正电影院门口。

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

(二)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三)考生参加体检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医院;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体检,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体检费用500元左右(自备现金),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招考机关或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负责。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纪律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注意事项

(一)体检当天上午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二)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三)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体检医生检查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体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39-3289151。

附件:广元市2020年度到基层工作选调生体检入闱人员名单.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7日